您现在的位置: 荆州市图书馆 >> 共享工程 >> 首页
 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
作者:中国法律…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国法律法规大全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31    

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
(国函〔2007〕29号)


安徽省人民政府:
  你省《关于申报绩溪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》(皖政〔2006〕51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    
一、同意将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绩溪县城市发展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十分厚重,历史遗存丰富,古城格局完整,历史文化街区保存完好,徽文化特色突出。
   
二、你省及绩溪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,在充分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的基础上,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,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,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,划定历史文化街区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,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,编制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,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。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。
   
三、你省和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绩溪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、保护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

国 务 院
二○○七年三月十八日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个文章:

  • 下一个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…
    荆州市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…
    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之荆河戏
    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之荆楚民…
    神灵崇拜
    龙舟与食粽子
    楚人的图腾
    荆州习俗:关帝庙会
    春节期间楚地民间舞蹈
    凤凰灯舞
     

    Copyright? 2006 荆州市图书馆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:荆州市图书馆
    地址: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47号 邮编:434000  电子邮件:jztsg2007@126.com
    鄂ICP备0700206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