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图书催还启事】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1-08 09:18:06
  • |
  • 作者:荆州市图书馆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2781次

为于沙北新区荆州市图书馆新址搬迁试运行结束,各项服务功能恢复正常。请馆址搬迁期间影响图书按期归还的读者,以及上溯到市少儿图书分馆、市古城图书分馆合并前后各种原因未能归还所借图书的读者,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图书,办理相应手续,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,不计算超期滞纳金。


为提升荆州市民素质,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建设诚实守信社会,2019年1月1日起,市图书馆将按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规定,对借出图书超期不还行为收取滞纳金,情节严重者上报纳入图书馆信用缺失黑名单。

请市民读者相互转告,让图书流动起来,谢谢您们理解配合。


2018年11月7日